督促各类企业自觉守法规范用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0

督促各类企业自觉守法规范用工

 为了督促各类企业自觉守法规范用工,人社部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根据各类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基础性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开展评价工作具体依据包括:(一)企业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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