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7-04-26
2017年农户购买农资情况调查及分析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成字(2002)6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物价局工作安排,我们于4月16日—22日对衡东县吴集镇、龙门泉3组李政生等15户农户购买农资情况进行了一次性抽样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查15户,均属一般户型,其中8户是固定点调查户(早、晚稻),总人口65人,共有劳力38人,其中男劳动力20人,女劳动力18人。粮食播种面积170.25亩。
二、2017年购买农资情况及因素分析
经调查:我县今年调查户平均每户购买化肥预计1097元,比去年同期每户增加6元,估计实际情况比预计情况还有所增加,其余农资购买数额大致持平。2017年预计农户农资户均购买总量为499公斤,较去年实际购买数量的513公斤减少了14公斤,幅为--?2.7%;农资购买金额2265元/户,较上年的2309元,减少了44元,增幅为1.9%。化肥:户均预计购买化肥453公斤,较去年的467公斤减少14公斤, 减幅为?2.9%。
农药、种籽等户均预计购买数额大致持平。柴油:因农户们都是选择机械作业简单且方便,故没有柴油费用。
1-4月份实际购买农资情况
衡东县:我们所调查的15户农资购买数量225公斤/户,占全年购买总量的45%,购买金额742元,占全年购买总金额的32%,其中化肥已购买208公斤/户,占全年购买总量的45%,购买金额503元,占全年购买总金额的45%,截至当日,农户们暂没有购买农药。购买种子17公斤/户,占全年购买总量的56%,购买金额239元,占全年购买总金额的53%。
三、稳定化肥价格走势措施
中央1号文件的逐步落实,减免了农业税和特产税,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更加激发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全县多年抛荒的良田得到了垦复,种粮面积有所增加,对化肥、农药的需求量相应加大,预计每户平均支出有所增加。
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遏制化肥价格的过渡上涨,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严格对流通环节的差率控制管理。①以规定出厂价和实际运杂费为基础,销售给经营商的,加不超
过1.5%的综合差率作价;直接零售给农民的,加不超过6%综
合差率作价,不得以送货制等为由变相提高化肥有出厂、销售价
格。②加强对县内氮肥厂生产的碳铵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的管
理;③明码标价,明码实价,规定各经营企业必须在其经营场所
明码标价,明码实价,让广大农民明明白白购肥。
2、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化肥价格跟踪、监测力度。及时了解、提供农资价格的变化,掌握价格动态。
3、建议加大农资市场价格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哄抬农资价格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维护农民利益。
以上调查分析仅供参考,不妥之处请批评。
衡东县价格成本调查队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