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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2
根据衡人社函[2017]23号文件要求,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的同志必须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1个半月时间, 因此自通知之日起至7月份停止社会保险补贴办理,请大家支持配合。我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已经全面开展,请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尽快携带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具体政策请咨询各地劳动保障服务站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为:5234949)。
衡东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