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交警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19

为深刻汲取蒸湘“1.12”、“2.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衡东县交警大队继续推进“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18日晚上再次进行集中查处,县政法委、县纪委、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莅临“督战”。大队在老大桥岗亭、衡岳路与新井路交叉口、洣江大道与丽都路口、文冲岗亭等9个路段设置了执勤点段,两小时就“揪出”18名“酒司机”,其中酒驾15人,涉嫌醉驾的3目前已经抽血检验,检验结果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2030分许,大浦中队中队长刘玉鹏带领执勤民警正在城关镇金堰广场查酒驾,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突然发现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朝他们驶来,民警走上前,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经过酒精测试,该车驾驶员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6.3mg/100ml,为酒后驾车。民警将车扣留,并将谢某带到执法办案区进行进一步调查。目前,谢某因涉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酒后驾驶、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940元。

行动当晚,大队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检查车辆1500余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衡东县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从218日至312日止,大队将集中警力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打击酒驾交通违法,对查纠的酒驾违法行为一律入机处罚,该行政拘留的一律行政拘留,该刑事拘留的一律刑事拘留,严禁降格处理或不入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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