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0
2月18日,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野外违规用火的杨林镇贺家桥村村民邓三妹进行了行政拘留。当天下午,县森林防火执法小队在例行巡逻时发现,杨林镇贺家桥村村民邓三妹在自家的山地里整理茅草,并用打火机点燃茅草进行焚烧处理。由于发现及时,扑救迅速,火势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事后,森林防火执法人员将野外违规用火的邓三妹带到森林公安分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县森林防火禁火令》,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邓三妹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春节期间,气温回暖,是森林火险的高发期。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我县发布了《禁火令》,对重要交通要道等重点防火单位和区域,在防火宣传、火源巡控、应急备勤等方面作出专门规定,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