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职工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18-02-05
强机制 强措施 强惩处
--衡东县职工医保中心加强基金管理坚持“三强化”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坚决打击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遏制不合理费用的增长,规范协议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利益。2017年度职工医保中心坚持“三强化”加强对协议医药机构基金的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强化机制。在全县部门联动、全局整体联动的基础上,县职工医保中心主任茹志彬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基金监管对策,成立了职工医保中心稽查监管领导小组, 实行以主任为首的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股室整体联动、交叉监管、分片负责、随机抽查的监管机制, 采取检查前通知和不通知的形式,对协议医院和药店进行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监管效力和震慑力显著增强。
二、是强化措施。强力执行省医保局推行的“12条业务监管举措”,如全面建立协议医药机构“点对点”常态化警示,住院医疗购药参保人员回访,社会监督举报,业务监管台账等制度;全面强化住院购药参保人员身份识别,医疗服务智能监控,异地就医费用信息网上监管,经办业务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全面开展服务协议履行情况稽查监管和检查考核行动等。同时,重点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力度,实行全程监管、重点监测;严格入、出院和用药指征及费用指标控制,落实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规定,严控基金不合理支出。
三、是强化惩处。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协议和部门规章等违规骗取套取基金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违规和超标金额一律拒付。2017年,县职工医保中心对协议医药机构共开展集中稽查监管、检查考核4次,日常稽查监管600余人次,共拒付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金额30余万元,罚款2.6万元,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3家违规的医疗机构处理通报,给予24家违规的协议医药机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给予1家违规的协议零售药店暂停医保刷卡服务。
通过从严监管、从严把关, 坚持“三强化”管理,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住院人次较上一年减少396人次,统筹支付金额减少177.70万元,尤以民营医院最为突出,基金较上年扭亏569.40万元,全年圆满完成指标任务。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协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衡东县职工医保中心 茹志彬 向玲芬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