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2
近年来,一些国家公职人员通过互联网浏览、发布一些不良信息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政府形象和网络安全带来了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上网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防范网络风险,最近,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采购专业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并已上线运行,可对县政府机关大院局域网内所有单位(含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网行为进行管理并记录,包括网站访问记录、网页搜索记录、邮件收发记录、IM聊天记录、论坛微博记录、账号登录记录、外发文件记录等功能。以上所有记录均存储备案,可根据有关规定供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查询调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