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7-03-08
3月3日,衡东县国税局开出第一张“实名办税”代开发票。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以及由其授权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进行确认的制度。这一制度能够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冒用他人信息开展涉税违法活动,还能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据悉,2017年6月30日前为“过渡阶段”,2017年7月1日起为全面实施阶段,届时,所有办税人员只有办理实名信息登记后,方能办理相关涉税业务。为了积极落实“实名办税”,衡东县国税局通过宣传册、办税大厅显示屏、税务人员温馨提醒、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大“实名办税”宣传力度,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同时,做好相关硬件设施安装、调试和工作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实名办税”顺利开展做好了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