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6
为进一步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集中办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纪办〔2017〕3号)精神,衡东县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对2016年以来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中办理。
据初步摸排,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衡东县纪委信访室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632件次,其中农村信访361件。目前,衡东县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转发省纪委《关于开展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集中办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从工作目标、内容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行动进行了全方位部署,并在省纪委关于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衡东实际明确多项工作要求,再次绷紧农村基层信访举报集中办理的弦。
在专项行动中,县纪委统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村(居)“两委”换届风气监督等多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落实化解信访积案“四定五包”工作要求,即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人员、定时限;包信访接待、包牵头协调、包督办落实、包责任追究、包息访罢诉,努力化解信访积案问题。严肃问责,明确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责任人,其他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每月通报一次信访件办理情况,对因信访举报处置不力的单位进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