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落实“三项制度” 启用执法记录仪

来源:县地税局李威 陈茜      发布时间:2017-06-06

县地税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执法记录仪操作

执法记录仪佩戴效果

  为打造阳光执法体系,作为衡阳地税系统“三项制度”试点单位,县地税局于6月5日将购置的10台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发给四个税务分局和稽查局,投入到日常税收执法中使用,率先在衡阳地税系统试点推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该局对执法记录仪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管理制度等都进行了明确,全面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该局启用执法记录仪,是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进行“双向”监督,让执法在阳光下进行,既能促进税务人员规范执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又可推动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县地税局 李威 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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