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家庭可参与金秋助学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0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县总工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凡通过今年高考被国内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且未获得其他同类型资助者可按流程申请资助。

  助学对象

  为2017年被国内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助学标准

  2017年被国内全日制本科一批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金。

  2017年被国内全日制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助学金。

  活动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为7月至8月,县总工会(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申报截止日为8月20日,过期不接受申报。

  所需资料

  1、职工本人(考生家长)填写《衡阳市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经工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2、困难职工档案表;

  3、《大学录取通知》及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5、享受低保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6、患重大疾病的应提供县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遭受天灾人祸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资料,残疾人应提供伤残证明复印件;

  7、职工身份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

  8、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9、其他困难情况的证明资料(如:下岗职工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证等);

  10、截止日期还没收到录取通知书,但通过高考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已确认被录取的学生,可先申报录取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申报流程

  职工本人(考生家长)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衡阳市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加盖单位工会公章后,连同申报资料,逐级复核上报;经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标准发放助学金。详情请咨询所在单位工会或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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