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将每户每月减免10度电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3

  根据湘价电【2012】107号文《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实行每户每月减免10度电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政策,国网衡东供电公司从即日起集中进行专项清理,凡2017年还未到该公司办理登记的客户,可迅速携带身份证、低保证或五保证到县供电公司所属营业厅办理登记。对以前年度未办理登记的,该公司核实后也将在本年度一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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