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残联 发布时间:2017-11-23
2017年11月21日,来自衡东县石湾镇建设路的肢体二级残疾人李建丰刚刚填报了《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表》,和县残联谈起了各项惠残政策,又从工作人员那里得到一个喜讯——衡东县重度残疾人凭借《残疾人证》可以由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根据《衡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凭《残疾人证》由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具有本县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一二级残疾人,均由政府代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年已是我县第三年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
残疾人免费缴纳养老保险政策虽实施了两年,但知道此时政策的残疾人并不多,去年一共才1000多残疾人享受到此项目。为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都能享受到由政府代缴惠残政策,衡东县残联与人社局协商决定,残疾人个人不再申报该项目,而由县残联统一造册交人社局办理。据悉,目前共有9005名一二级残疾人符合代缴条件,所有符合代缴的条件已全部由县残联统一造册交人社局办理。
衡东县残联 刘素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