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全市率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来源:衡东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8-07-26

  把办事的“窗口”当作改革的主战场,将群众的“一件事”落实为政府服务的“一次结”,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反复跑、多头跑”为“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7月25日,县在市率先公布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标志着“最多跑一次”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698项,涉及35个部门,其中行政许可189项、行政确认70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给付22项、行政备案88项、其他职权80项、公共服务事项102项、税务服务事项123项。 

  县全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先行先试,大刀阔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高效的自我革命,积极创造地方经验,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2018年5月,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衡东县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工作措施。县委书记吴伟生、县长徐志毅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全过程、全方位倾力推进,为改革注入强大动力、提供坚实保障。 

  6月份以来,县编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衡单位,以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标准和要求,优先选择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梳理报送“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清单。对报送的事项进行汇总审核,充分征求多方意见,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逐项逐条审核把关,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由县政府下文公布。只要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所有列入第一批清单的事项均可实现“最多跑一次”。 

  据了解,县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对近期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进一步进行梳理,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和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分批公布实施“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确保2018年10月底前80%的事项“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通过做好行政权力的“减法”和政务服务的“加法”,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干部多服务”、“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最大限度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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