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0-12
衡东县蓬源镇冲排村35组(原青峰村4组)贫困户戴铁兰(1962年9月8日出生)原单身与母亲彭三凤(1938年9月29日出生)生活,直到2003年12月与陆玉兰(1968年2月6日出生)结缘,未结婚登记和生育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至今。全家实有3人,低保2人(戴铁兰、彭三凤),有劳动能力只有戴铁兰1人。2017年帮扶责任人衡东县司法局长李局长、副局长谭局长(兼2017年度驻镇工作队长)与戴家结对,扶持发展生产养殖种植,争取危房改造修缮、帮助改善生活条件等,通过多方努力,已经顺利实现脱贫。结对走访中了解,该家庭很希望查清陆玉兰黑户还原身份。
在落实扶贫各政策措施以外,重视达成结对户心愿要求。鉴于陆玉兰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其他线索有限的特殊情况,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李局长亲自到县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大队衔接请求,谭局长带领驻冲排工作组(队)具体负责,包括与疑是地公安机关、村委会、家属等的排查协助,查实陆玉兰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旧莫乡底基村民委汤盆2组村民,在当地生育一女离异后受刺激患病2003年离家,2013年家中已销户其户口,经协调核实恢复原户籍。由于陆玉兰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又无法回原籍地办理,家属不配合,只能协助戴铁兰2018年1月15日在杨桥派出所申请居住登记。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在申请期限到期后(自申请之日起6个月以后开始办理),2018年帮扶责任人李局长再调度再衔接,副局长陈局长(兼2018年度驻村工作队长)带领驻冲排工作队跟进落实,2018年10月11日协助办理陆玉兰居住证,确保“特殊”公民今后不再“特殊”,为平等保障和享受居住基本社会福利扫除障碍。
下步将再接再厉,保持与云南娘家沟通感情联络等措施,继续争取其家人全力支持配合,继续请求公安机关特事特办,为迁移户口再提供便利,彻底解决戴铁兰家庭后顾之忧,帮助长期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