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衡东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10-11



东建通〔202312


关于印发《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4



                                                                 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根据《衡东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东优〔2023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快建设"环境优、产业兴、企业旺、实力强、百姓富、社会安"的县域经济强县,抓好住建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23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三稳三保"工作要求,切实解决住建领域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不断提升房地产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向导,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效力为宗旨,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核心,倾力打造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住建、人防优服务、办事快、成本低、市场活的工作服务目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创新服务模式。一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三集中三到位""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推进一网通办、异地代办、一站式办理;二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三是对接服务园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主动联系重点项目,采取代办和"全程跟进,实时反馈,及时解决"的动态模式,积极主动沟通企业,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难点。四是全方位强化"一站式引导",实现数据共享。

(二)营造高效环境。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全力打造"流程最优、时限最短"廉洁高效的政务审批环境,变被动为主动,做好人民的公仆,当好人民的"服务员",对待前来办事的人员,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实行"急事急办,难事巧办,特事特办",做到让群众和企业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助推企业发展。以立企业赋""为契机。进一步做优服务企业环境,建立健全监管平台,对全县物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完成全覆盖赋""工作,实行赋码入企、一码护商。

(四)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格执行相关税费的"降、免、减、缓、退"等政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上级近年来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清理,向企业精准推送。

(五)优化投资环境。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环境协调等,及时总结反馈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用优质的服务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坚强保障。

(六)规范涉企检查。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检查执法,随意性检查执法,坚决杜绝以各种监督检查名义吃、拿、卡、要等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次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中介服务进入"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七)落实联企制度。局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领域企业包干负责,实施全程跟踪服务。重点服务园区企业,定期深入企业和项目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和项目对住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发展。

(八)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刹各种歪风邪气,堵塞各种漏洞。具体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1.三集中三到位,"三集中"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股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三到位"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2.在营商环境领域始终保持与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对企业和来办事群众始终保持要敢作为、不乱作为,勤于干事、勇于担当、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3.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坚决禁止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好处费。或借助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以权谋私,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

4.常态化监管、决不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刁难企业和群众。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监管有力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深化健康平稳的营商环境市场。

5.建立全县统一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运用"信用衡东"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按照信用评价结果实行信用诚信化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6.为助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采取服务前移赋权方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坚持"应放尽放,能放尽放""先放权,后规范"的原则,与经开区落实园区赋权。

7.简化工作程序,让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少走路、快办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环境。

8.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审批,依附省、市平台清单、法律法规,办事环节,承诺时限等正确使用审批权限。

9.不象办事企业和办事群众乱摊乱派,不得要求办事对象和群众购买指定商品和服务、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担负的费用。

10.热情服务,端正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保障措施

(一)纳入年度考核。以全县营商环境工作为总基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二级机构年度绩效考核,突出重点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住建行政审批窗口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严格强化督导。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形成联合督导组,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五个十条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注重结果运用。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绩效作为全局干部职工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个人进行表彰,优先申报县先进个人;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或个人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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