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4-22
衡东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2、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
6、一般性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附表明细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水利局是全额拨款单位,实有人数454 人,其中在职316人、退休138 人,另有遗属补助人员26人;公车改革保留车辆 2 台。
二、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
水利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包含局机关、四座水电站、四座水库、二个防洪堤管理所、水保站、大浦电灌站、园艺场、水利物资站、移民服务中心共16个单位,以上部门均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并进行预算公开。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级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协调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负责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重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监督工作。审核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九)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县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进水库移民对口支援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全县河道管理区域范围内涉河案件的查处。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水利队伍的建设。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境内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全县防洪工程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全县防洪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理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江河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四座水电站、四座水库、二个防洪堤管理所、大浦电灌站、园艺场、水利物资站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拔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四座水电站、四座水库、二个防洪堤管理所、大浦电灌站、园艺场、水利物资站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225.6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961.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64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23.16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新的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22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70.68万元、项目支出1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90.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3202.52万元增加23.16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1.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806.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水政执法船、船油料费及维修20万元、洣水漂浮物打捞资金35万元、全县山洪地质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维护经费20万元、水资源保护20万元、防汛抗旱应急经费10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29万元,其中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7万元、维修维护费25万元、会议费13万元、培训费1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较去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7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共计871万元。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万元;(包括电脑、空调、办公桌、无人机,执法仪等)。
5、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2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0.68万元,项目支出15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6、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9年衡东县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_(006014)水利局(1)
衡东县河长办2019年专项资金目标申报表_71690衡东县河长办2019年专项资金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水利局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