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城市公共客运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25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城市公共客运服务中心2020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受理辖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合并、分立、迁移或者变更经营范围、歇业等申请,并提出审核意见。
3、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质量纠纷。
4、负责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城市客运企业的燃油补贴以及其他补贴的申报。
5、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的培训工作。
6、进行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的调查研究,为辖区内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资料,统筹发展和规范城乡客运。
7、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规划的编制,组织对城市公交线路的新辟、调整、优化,组织实施公交枢纽站、停车场和首末站的建设,对城市公共客运行业运力调整、车型结构提出建议。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城市公共客运服务中心为交通运输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县客运管理中心全额事业编制18名。现有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4。其中:设主任1名,书记1名,副主任2名,工会主席1名,股室(队)负责人4名。下属机构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根据工作任务,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内设4个股室:
(一)办公室
(二)财务室
(三)客运服务股
(四)客运规划股
客运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是本部门各项收支的汇总情况。收入是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3.2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63.2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4.05万元,主要是为住房公积金预算收入增加的3.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3.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0.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了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里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了3.99万元。原因是今年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足额计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33.2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公共客运监控系统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监控设备租赁、维护、服务费用,以及日常运行开支;2、专项执法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及专项整顿经费,执法车辆燃料费及日常维护3、公交站台维护费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公交站台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以及公交线路站牌的更换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13.5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1.7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专用燃料费0.5万元、工会经费2.02万元、福利费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小了1.8万元,其他支出没太大的变化。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在上年基础上,压减公务接待费0.5万元。
3、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预算支出
本部门2020年预算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原值共计26.5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价值共计11.78 万元、办公设备 9.3 万元、家具类 5.48万元。
本单位无自有办公用房,现办公地方为原交通局办公大楼的四、五楼。单位办公室及业务设备用房共占230.43平方米,公务用车1辆。
6、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1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件(附后)
衡东县城市公共客运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