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0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无)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实施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工作,参与文物、考古及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实施。
3、协助做好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4、协助做好民间文物及非遗项目的抢救、征集工作;参与文物的保护、利用及规划编制工作。
5、实施文化遗产的宣传普及工作及文化遗产项目的交流与展示。
6、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工作。
7、实施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8、完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股室3个,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8人(在职人员含长期临聘人员2人)。本单位下设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文物股,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及内设机构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文物股,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8.9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98.92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0.51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9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减少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8.9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0.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6.7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0.7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1人,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8.9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89万元,占8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万元,占6.37%;住房保障支出4.78万元,占4.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8.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交通补贴、独生子女奖励金、抚恤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文物维修和保养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库房24小时值班(安全)和协助文物局在全县范围内不可移动保护文物的调查、抢救性保护、保护宣传部分文物安全维护保养等方面;2、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及对古木构件、石构件、石碑、古道、古凉亭进行普查统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普查统计工作等方面工作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7.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7万元,上升30%,主要一是人员增加1人,二是2020年工会费和福利费未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增加1.6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2021更加合理调整支出经济类科目,二是项目中普查类工作中的需要。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48.8平方米。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2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预算公开表_(002018)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