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7
2021年衡东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衡东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县城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等市政工程公用设施的养护工作及燃气相关事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6个股室,无二级机构,核定编制28人,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1人。本单位下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工程事务股,道路桥梁巡查维护股,排水设施巡查维护股,燃气安全事务股。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6个内设股室,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91.60万元,其中基本人员经费收入:146.60万元,项目收入245万元。2021年比较去年预算经费,项目经费增加五十万,主要是因为县城区域扩大,维修面积增加,市政零星维修经费相应增加。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91.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6.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4万元。人员经费较去年比较无较大增减变动,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五十万,主要是因为县城区域扩大,维修面积增加,市政零星维修经费相应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1.6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46.6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运行市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①县城清淤及污水干管维护、维修费:1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干管的清理,保证县城污水主管道畅通。②工具车、特种车辆油料、保险、维修费用10万元,主要用于抗洪抢险排涝,下水道清污车运行。③市政维修费200万元,用于全县城所有市政设施维护、维修。④燃气安全监控、管理检查经费10万元,用于全县燃气市场的监督和管理。⑤县城排渍站运行维修费15万元,保证全县抗洪排涝中的排渍站能正常运行。
五、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基金预算收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11.28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80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2.06万元,福利费2.22万元,公务车运行经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8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培训费及其他费用。
4、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五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市政工具车4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9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0万元,项目支出24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2020年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1)_375852020年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1)
2021年预算公开表_(003031)衡东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1
衡东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