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5-20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森林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依据国家法律,立案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刑事案件;
2、查处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案件;
3、查处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
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森林公安局是独立核算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设股室 6个,现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3人。现有执法执勤车辆 3台,本单位下设办公室、刑侦队、治安队、消防办、财务室、法制办六股室。以上部门均纳入预算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80.9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320.94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41.67万元,主要是预计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经费拨款增加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80.9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41.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1.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1.6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办案成本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9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41.51万元,占89.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4万元,占6.28%,住房保障支出15.49万元,占4.0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25.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森林公安节假日值勤与岗位津贴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森林公安干警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和节假日值勤补贴。2、森林公安转移支付20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和保护生态林业。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88.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或1.28万元,上升1.47%,主要是预计罚没收入增加,其成本相应提高。其中办公费1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被装购置费3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9.55万元、福利费3.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含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一致。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新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办案业务知识培训。人数18人,内容为法律法规、体能训练、公安业务知识等。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包含办公、办案设备采购10万元和制服采购1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全部是执法执勤用车,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办公、办案设备采购10万元。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8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94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森林公安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