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5-20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公安工作改革。
2、分析研究全县敌情、社情,及时准确地掌握社会稳定、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情况,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3、指导和直接侦破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及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坚持同"法轮功"等邪教作斗争;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重大行动,协调处置相关特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和灾害事故。
4、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监督全县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协助管理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加强对派出所的领导,强化公安基础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严格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5、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协助搞好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群众性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
7、加强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
8、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配备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其管理使用情况。
9、领导和监督全县消防、警卫工作,协同武警部队担负看守任务和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10、依法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
11、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委作风建设、执法廉政监督等工作;负责奖惩、教育、训练和纪律作风建设、执法廉政监督等工作;负责奖惩、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公安民警警衔的呈报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对县森林公安分局的业务指导工作。
13、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是全额拨款单位,实有人数424人,其中在职340人,离退休84人,遗属补助人员20人,公车改革保留车辆43台,托管车辆1台。本单位内设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人口与出入境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等机构13个,直设机构3个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派出机构21个,即城关派出所、米水派出所、吴集派出所、石湾派出所等,以上部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一般预算安排11721.3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9421.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2300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592.56万元,主要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1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721.3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09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9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92.5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1487元,基本支出增加105.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21.3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094.71万元,占94.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67万元,占3.26%,住房保障支出243.98万元,占2.0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785.3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63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协警人员经费1012万元;一村一辅警1144万元;"平安城市"监控系统设备款500万元;"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租线费344万元;看守所给养费145万元;拘留所给养费35万元;节假日加班补贴和值勤津贴585万元;"平安城市"电子监控系统电费及维护费185万元;禁毒经费130万元;反恐经费和技侦工作站经费60万元;国内安全保卫专项经费6万元;城区保安巡逻外包经费92万元;留置看护协警176万元;"平安城市"监控点前端及电子卡口电费80万元;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体检经费11万元;看守所医疗专业化建设经费30万元;平安小区项目23万元;强制隔离戒毒所专项经费58万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经费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预算1131.03万元,其中办公费60万元、印刷费40万元、水费18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10万元、维修维护费12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专用材料费50万元、被装购置费110万元、劳务费20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79.4万元、福利费50.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9.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2万元,下降0.26%,主要是响应政策,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83.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在上级转移支付中列支,因为公安机关转移支付属于秘密不予公开,实际与上年度持平。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全县公安工作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安排部署2021年公安工作及对2020年公安工作总结;培训费预算7万元,拟开展一村一辅警培训,人数280人,内容为业务培训。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用房建设经费230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4256.43平方米;车辆49台(含6台摩托车)。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新建公安业务用房等。
6、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42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5.36万元,项目支出463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7、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8、部门预算附表明细
衡东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5日
衡东县公安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看守所给养费)(1)(1)_
2021年衡东县公安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平安衡东”视频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