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大浦镇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说明

来源:财政所      发布时间:2021-05-10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 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 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 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9. 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10. 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11. 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2.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13. 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14. 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15.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 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科室15个,在职人员89人,退休人员54人。本单位下设人大、政府、政协、党委、财政、计生、文化、广播、社会保障、城建、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国土等部门及二级机构,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及单位包括:人大、政府、政协、党委、财政、计生、文化、广播、社会保障、城建、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国土,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36.3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436.34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7.4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7.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3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5万元、农林水支出447.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4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3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86万元,占5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84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09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16.01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10.85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447.4万元,占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58.29万元,占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436.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29.37万元,其中办公费18.9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6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0.83万元、福利费25.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预算等下降。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年相比,减少9.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有举办各种活动计划,经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1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1.2021年预算公开表_(011001)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1

2.大浦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

3.大浦镇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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