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30
2019年度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就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部门职能
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规划、落实就业政策、统筹管理本县内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等职能,具体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配合人社等部门制定和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及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政策。并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2)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城乡各类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
(3)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户数据库,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户实施就业援助,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4)加强失业保险业务和基金管理,完善和落实失业调控政策措施;
(5)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与失业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6)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
(7)指导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管理辖区内失业人员档案;
(8)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就业服务功能的拓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9)承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是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7股室:办公室、城镇就业股、失业保险股、农村就业股(职业介绍中心)、财务股、就业培训股、创业担保贷款股,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中心为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已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且单独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2554.1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27.72万元,减少4.73%,主要是因为财政补助拨款就业补助收入减少导致。支出总计2554.1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28.14万元,减少4.77%,主要是因为财政补助拨款就业补助收入减少导致。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5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4.1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5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69万元,占9%;项目支出2318.49万元,占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54.1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28.14万元, 减少4.77%,主要是因为财政补助拨款就业补助收入减少导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8.14万元,增长减少4.77%,主要是因为就业补助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2.3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5.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5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超过部分为就业补助资金,未在部门收入总表中体现,剩余部分为本年财政预算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项目经费。
年初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8.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240万为项目经费,2078.49为就业补助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超过部分就业补助资金,未在部门收入总表中体现,剩余部分240万元为本年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般行政管理事务(款)部门经费。
年初预算为235.69万元,支出决算为23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16.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22.1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22.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生接待工作减少,缩减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1.59万元,减少50.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逐年递减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5个、来宾260人次,主要是工作调研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一台“三讲办”借用,“三讲办”已处理,一台劳动局已转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暂未纳入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3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其中,办公费1.37元、印刷费0.05万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09元、电费1.74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1.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专用材料费0元、被装购置费0元、专用燃料费0元、劳务费0.09万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9.39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取数依据为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8-1表)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未召开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开展培训,人数0人;未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台“三讲办”借用,“三讲办”已处理,一台劳动局已转卖;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无
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9月30日
2019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决算公开套表_875282019衡东县就业服务中心决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