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县文旅广体局      发布时间:2020-06-28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衡东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三)统筹规划文化产业、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对外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拟订实施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市场经营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推广,推进全域旅游。

(五)管理全县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重大活动,加强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扩大活动影响力、辐射力,发挥活动示范带动效应。

(六)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旅游、体育、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执法,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政审批。

(八)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础设施、组织网络、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经费投入保障。

(九)管理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十)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负责权限内文化遗产申报及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保护、管理历史文化名镇(村、社区)以及传统村落,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申报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权限内文物和博物馆设立资质资格认定以及文物进出境有关许可和鉴定,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科技创新。

(十一)管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

(十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事业,负责各类广播电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质量及传输、监测、播出、覆盖监管,指导、协调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四)推行奥运争光计划,科学设置与布局全县竞技体育项目,组织管理体育训练和各级体育竞赛活动,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运动员社会保障,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六)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系统党的建设。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股室10个,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本单位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政工人事股(党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公共文化艺术股、文化遗产保护股、产业发展股(广播电视管理股)、群众体育股(竞赛训练股)、计划财务股,二级机构非遗展示馆、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柴山洲农民银行、欧阳海烈士纪念馆,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衡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非遗展示馆、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柴山洲农民银行、欧阳海烈士纪念馆,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49.8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349.89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25.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25.69万元,增加原因:在职人员比2019年增加1人,在职人员部分工会慰问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和生活补助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经费支出减少51.3万元,减少原因:项目数量和金额在上年度的基础上进行了删减。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49.89万元,其中,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3.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9.12万元,公用经费增加6.57万元,增加原因:在职人员比2019年增加1人,在职人员部分工会慰问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离退休员人节日慰问和生活补助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减少51.3万元,减少原因:项目数量和金额进行了删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9.8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0.8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人员经费199.6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84.49万元、公务员津补贴31.04万元、奖金10.84万元、绩效工资14.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5万元、工伤保险0.53万元、生育保险0.17万元、住房公积金15.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7万元,离休费7.07万元、抚恤金0.46万元,奖励金(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0.3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3万元(含离退休人员节日补助、生活补助、交通费);

2、公用经费31.21万元,包括办公费3.6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45万元、工会经费1.56万元,福利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1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非遗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申报、登记、建档、保存费用、普查费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宣传和展示等费用开支;

2、“一县一品”羽毛球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对青少年开展羽毛球项目进行系统的培训和选拔;

3、文化体育活动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全县文化体育活动开支;

4、旅游工作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业务培训费、宣传费、工作办公费、差旅费、车费等开支;

5、乡镇图书室、文体室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7万元,主要用于17个乡镇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建设开支;

6、农村文化活动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配套设施建设;

7、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7万,主要用于17个乡镇综合服务文化站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8、非遗馆维护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非遗展示馆全年免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31.21万元,其中:办公费3.6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45万元、工会经费1.56万元,福利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6.57万元,增加的主要2020年新划入旅游、文物行政职能,并新增非遗展示馆、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柴山洲农民银行、欧阳海烈士纪念馆四个内设二级机构,并有2020年新纳入年初预算的有工会经费、福利费,人员晋职和增加使其他交通费比上年增加,另。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3、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万元,包乡镇小图书室、小文体室建设17万元,办公设备采购、非遗展馆物品收购10万元,文化体育活动(政府购买服务)20万元,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25万元。

4、一般性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一般性支出。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451平方米;车辆1辆,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46.44万元。

6、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89万元,项目支出119万元。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衡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预算单位公开说明

衡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空表,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衡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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