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2020年 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财务室      发布时间:2020-06-22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局2020

                   部门预算公开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负责建立全县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水、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核与辐射、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专项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辐射放射等各类污染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环境管理;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会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安全,拟订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以及全县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优化环境监测点位的设置,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7、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和监督全县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对各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进行稽查。
    8、负责环境应急和污染事故及纠纷处理。负责编制全县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污染企业依法编制本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协调处理全县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9、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指导全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健全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推广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县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提出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负责全县环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理处置情况信息;推动环境政务信息公开,指导并监督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1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将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经济开发区、河西新区、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并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现有股室10个,在职人员107人,退休21人。本单位下设办公室、开发监督和自然保护股、污染防治股、法制宣教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监测股、核与辐射和固废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政工股、财务股、党建工作室内设股室,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经开区环保分局、应急中心四个财务没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

     2020年本单位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2020年本单位预算包括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301.0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 1181.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0万元。 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48.4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了51.64万元,要原因是安排了工会经费、福利经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及工职职工工资调标等公用经费增加了13.5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排污费归税务部门收取。项目经费减少1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支出预算数 1301.0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2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45万元。主要是其中人员经费增加了51.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职工工资调标费用等。公用经费增加了13.58万元。主要是环保督察期间的应急监测和监察费用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1.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4万元,占7.8%;节能环保支出1122.68万元,占86.28%;住房保障支出76.45万元,占5.9%,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136.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5.46万元、特殊岗位津补贴36.53万元、公务员津补贴28.42万元、绩效工资196.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01.94万元.职工医保41.08万元及伙食费60.78万元、住房公积金76.45万元等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2020年年初项目预算数为165万元。其中:草市、新塘、石湾洣水水质自动监测经费30万元、甘溪尾矿运管费用10万元、应急监测监察运行经费20万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17万元、大浦分局工作经费5万元、污染源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运营费用50万元、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费用8万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方案编制费用5万元、环境应急处置经费20万元九个专项支出。主要用于 草市、新塘、石湾洣水水质自动监测经费、甘溪尾矿运管费用、应急监测监察运行经费、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大浦分局工作经费、污染源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运营费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费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方案编制费用、环境应急处置经费九个专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13.58万元,主要是环保信访件、环保督察期间的应急监测和监察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21.75万元、电费2.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费5.6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2.6万元工会经费7.65万元、福利费15.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使费用增加。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会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我单位暂无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托管车辆3辆,都是用于单位开展业务运行运转车辆。本单位国有资产原值887.76万元,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663平方米,包含通用设备292.4万元,专用设备483.58万元,家具及用具28.1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78.68万元。

6. 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0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07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本部门有一个专项项目绩效情况。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 

                                                                            2020610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_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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