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6-24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湿地公园内的湿地保护和利用、生态旅游等事务;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3.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制定湿地公园的管理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湿地公园与周边乡镇、村和社区的关系。
4.负责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和管理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他项目。
5.负责做好县内湿地资源的普查、评价工作,保管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和监测报告。
6.负责对外宣传、推广、交流湿地科学知识;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市政市容、园林绿化等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为正科级公益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33名,其中管理人员18个,专业技术人员15个,工勤技能人员0个。本单位现有科室5个,名称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资源保护股、规划建设股、宣教旅游股,以上部门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在职人员20人,没有退休人员。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只有本级预算,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预算收入包括年初基本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240.7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40.72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4.93万元,项目拨款增加20万元,系退耕还林还湿区域增加了土地流转费用20万元,基本支出拨款增加14.9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40.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万元、农林水支出21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7.5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7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80.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科普宣教馆维护管理经费专项支出 10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宣教馆维护管理。项目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和山水林田湖项目建设发生的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万元。土地流转费用2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还湿区域土地流转。规划修编10万元,用于本单位整体规划修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预算拨款22.7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工会经费1.27万元、福利费2.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专用材料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无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持平。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拟召开湿地知识科普宣传等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宣传湿地知识。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2万元,包含规划修编10万元,办公设备采购2万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本部门年初国有资产原值共计110.542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价值共计0 万元、房屋建筑物 0 万元、办公设备33.2762 万元、专用设备63.862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3.4039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万元某设备。
6、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4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72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本部门暂未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未开展专项预算绩效管理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附件(附后)
2020年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