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政法委2018年决算公开

来源:衡东县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10-15


2018年度

衡东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18年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衡东县委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 工作职责:(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事件的处置。(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进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改革加强政法工作的措施、办法。(七)、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八)、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九)、办理县委、县政府才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内设9个职能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师、国安办、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宣传教育室、专项行动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年初结转118.14万元 ,  2018收入2166.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26.45万元。支出2275.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82.42万元。年终结转9.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9.12事件司法救助款事项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0.45万元,占90%;其他收入83.38万元,占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13万元,占65%;项目支出242.15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财政拨款收入740.45万元,比去年增加18.81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工资福利相应增加。支出693.28万元,比去年增加93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及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4.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与2017年相比增加14.3万元,主要是因为司法救助款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4.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4.68万元,占93.5%;公共安全支出14.3万元,占2.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万元,占4.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4.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72.43万元,支出决算为37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数14.3万元。司法救助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76.61万元,占基本支20.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了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绝大部分公务活动采用公共交通工具。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40%,因公出(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5万元,占60%。其中:

1、因公出入(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入(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3个、来宾286人次,主要是学习交流、执行任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少了0.37万元,因为主要是学习交流、执行任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

2017年三公经费多了0.66万元,因为维修费增加2018公务用车购置数0量保有0量,2017年相比没有增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注:如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应反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未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信息的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房屋1栋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1 辆、其他用车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信访维稳车辆,办公家具21套,电脑等通用设备26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政法委决算公开表_






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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