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01-18

衡东县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局的主要职责职能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法律法规,拟定我县城乡规划相关地方性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承担县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县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以及乡集镇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的责任;督促、监察指导各乡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的责任。并负责管理各乡镇规划工作。

3.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和专家论证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土地交易中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建设工程规划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负责城乡规划控制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承担城乡规划设计市场和城乡勘察、工程测量管理的责任,以及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责任,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6.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城乡规划局内设6个股室,另设两个事业单位: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县城乡规划勘测队(财务均为独立核算),2018年初预算编制人数为39人。实际编制人数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36名,事业单位全额差制6名,退休人员5名。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391 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 391 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 158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7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3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 51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15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 7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 79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3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77 万元,上升 33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3.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6.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6.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衡东县城乡规划局

2018年2月8日

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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