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财务股      发布时间:2018-01-18

 

衡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市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市场监管安全风险。

  (二)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南省质量振兴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兴县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四)负责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五)负责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七)负责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八)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组织认定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指导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辖区内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负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管理辖区内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

   (十三)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四)负责依法承担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推动食品(农产品、畜禽、水产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七)负责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衡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实有人数261人,其中在职195人,离退休77人,遗嘱补助人员10人,公车改革执法执勤车辆 10台。

 

三、收支预算情况

  全年收入预算总计2400.58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133.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2.5万元,其他收入28.8万元。

全年支出预算总计240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65.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项目支出295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8.28万元,包括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等抽验费、质量监管工作经费及网络信息维护费等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0.0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为7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33.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40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万元

 

附:部门预算单位公开套表

 

2018年衡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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