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编办2018年预算公开

来源:预算      发布时间:2018-01-18

编办2018年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一、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县各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负责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理、调整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分类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县科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负责审定县直股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负责审核全县党政机关、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研究提出全县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负责审定全县科级机构的内设机构、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五)负责审核全县党政机关各部门、全县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定全县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出全县党政机关、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负责审定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负责拟订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和全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编制审核工作,并参与招考(聘)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计划申报和备案呈报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编的审核报批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及其家属安置计划负责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环节中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印鉴刻制与规范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县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含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和省委编办、市委编办授权管理的省、市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情况,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信用监管、年度报告公开,以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全县党政机关履行“三定”规定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和考核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类中文域名的注册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有网站、拟新开设网站的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县机关、县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统一管理全县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承担受理、审核、报批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2、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编办设四个内设机构:综合组、机构编制组、监督检查组、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组;一个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务中心。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1020元,上年结余13833.62

(二)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853.62元。

(三)本年度收支结余

二、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为178,156.49元。

2、 “三公”经费决算

2018年县委编办“三公”经费为28,301.00元。

3、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委编办政府采购33510元。均为办购买的办公设备等。

4、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四个项目共涉及资金 60万元,均未达到绩效评价的数额。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幅度超过20%,原因是已在表格中说明

 

 

2018年衡东县部门预算单位公开表.XLS

决算公开中政府性基金表格(空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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