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城管执法局机关 发布时间:2018-01-18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我县城区城市管理和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机关现设股室十个,整个城管系统分五个口径实行预算,下属四个二级机构预算各自独立核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城管局机关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城管局机关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61.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44.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16.3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89.5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47.2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4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9.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9.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69.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31.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拆违控违专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内拆违控违支出;文明城市管理2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文明城市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5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