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是研究制订全县农业生产和经营的有关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农业法规、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研究制订县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制订调整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增加农业投入,发展农业生产。
二是依据国家对农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方针,结合市场发展趋势,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全县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长期农业发展综合规划、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负责做好农业内部各产业结构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综合平衡;适应市场需求制订农业生产调控方案。
三是归口管理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专项资金;根据审批权限负责本局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定报批;参与审定县统筹农业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指导全县农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和专项资金使用审计工作,协调全县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指导本系统发展第三产业和经济实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是调查了解农业生产情况,制订和落实先进的生产技术措施,组织引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种苗),实施农业“丰收计划”项目;负责粮、棉、油、果、茶、蔬等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五是组织执行主管产品的技术标准,搞好主管产业产品和化肥、农药、种子等有关农资的质量监督、鉴定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农药、种子等坑农行为。
六是研究制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协调组织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技术开发、示范推广;会同科技局管理农业科技成果、专利和科技经费等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承包和有偿技术服务工作;归口管理农业科研单位,负责协调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乡镇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农业技术培训、技术职称评审和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和农业宣传工作。
七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市场预警、预测并组织发布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及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可体系建设规划和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信息统计工作,指导主管产业信息系统建设。
八是负责研究制定蔬菜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蔬菜生产、科研、流通加工;协同有关单位组织蔬菜供应,平抑市场菜价。
九是主管全县植物检疫工作;按分工管理农业资源、农村环境保护,负责农业资源详查以及农业污染的控制与防治工作。
十是主管农业涉外事务,引进外资为农业生产服务;负责实施对外农业援助项目;参与农业副产品出口创汇,发展创汇农业,推动全县农业对外开放。
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自然灾情调查和生产救济工作。
十二是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详情见文末附件)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年收入合计4589.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4523.75万元,其他收入65.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72.6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79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51万元,项目支出3997.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66.25万元。总体来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5.89万元,其中:基本支1798.51万元,主要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其中人员经费开支1574.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3.95万元;项目支出3997.38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4.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3万元,公务接待费21.27万元,本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因公出国(境)费。
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附件:衡东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