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财务股      发布时间:2018-08-29

 

 

第一部分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承担我县城区城市管理和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设股室十个,下属二级机构四个,全部为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支出总计为5690.36万元,较去年增加1088.95万元,增加额主要是局机关人员经费预算、环卫设备设施投入和城区环境基本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569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7.33万元;事业收入127.27万元;其他收入984.8万元;上年结转120.9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557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4万元;项目支出2873.4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为4578.29万元,较去年增加404.1万元,增加额为环卫设备设施购置及局机关人员经费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4437.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8%,较去年增加650.88万元,增加支出为局机关人员经费预算及环卫设备设施购置及局机关人员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全年人员经费合计1895.37万元,占财政拨款全年支出数的42.7%;公用经费合计338.43万元,占财政拨款全年支出数的7.6%;项目经费合计2203.78万元,占财政拨款全年支出数的4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基本工资658.39万元较预算增加146.81万元,主要是增加2016年奖励第13个月工资支出及部分协管工资;津贴补贴96.11万元较预算增加69.87万元,部分绩效工资记入;奖金2.3万元,此支出为增加预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养老保险为302.67万元较预算增加91.65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补缴;伙食补助费为39.54万元较预算增加19.54万元;绩效工资为342.69万元较预算增加42.89万元,增加额为奖励第13个月工资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为169.54万元较预算增加141.14万元,主要是把协管员工资记入该科目;生活补助171.75万元,本科目为退休人员生活费;抚恤金1.13万元;医疗费4.61万元;住房公积金为77.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12.06万元。

办公费37.99万元,较预算增加24.99万元,办公用品添置预算不到位;印刷费0.99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11.26万元,较预算增加6.26万元,预算数字不到位;邮电费8.96万元,较预算增加3.96万元;差旅费14.5万元,较预算增加8.5万元,预算不到位;维修费6.68万元,较预算增加3.68万元;租赁费0.47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4.43万元;公务接待费23.66万元,较预算减少13.34万元;专用材料费7.63万元;劳务费为15.43万元,较预算增加13.43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拆违控违、城区环境卫生突击劳务费用增加;工会经费41.52万元;福利费35.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4.15万元,其中主要是扶贫资金及政务中心窗口经费。办公设备购置29.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9万元。

项目支出为2203.78万元,较预算增加375.7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工资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9.47%;津贴补贴占4.3%;奖金占1%;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占5.96%;伙食费补助占1.77%;绩效工资占15.34%;养老保险缴费占8.3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占7.59%;抚恤金占0.05%;生活补助(退休费)占7.69%;医疗费占0.21%;住房公积金占3.4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0.54%

      办公费占1.7%;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合占0.07%;电费占0.5%;邮电费占0.4%;差旅费占0.65%;维修(护)费占0.3%;租赁费占0.02%;会议费占0.02%;培训费占0.2%;公务接待费占1.06%;专用材料费占0.34%;劳务费占0.69%;工会经费占1.86%;福利费占1.5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占0.4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占3.7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数为371.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科目33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3.5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7万元,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费上年决算数为230.99万元,较上年增加140.65万元,由于城区面积扩大相应的车辆油料费和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上年决算数为14.46万元,本年较上年增加9.1万元,由于本年较去年增加了局机关支出口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保有量;公务接待费372批次,1007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数为76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要求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对重点项目绩效跟踪,按时编报绩效评价报告,及时反馈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3.8万元,比2016年增加242.44万元,增长12.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局机关支出口子及协管员工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2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车和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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