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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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发改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衡东县发改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协调推进“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开发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县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牵头编制生态文明规划,参与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依据上级制定的价格改革规划、计划制定本县的实施细则;研究拟订本县价格改革政策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根据省政府定价目录和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推进明码实价;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受理和落实、处理价格举报;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反价格垄断调查;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对下列情形中涉及作为定案依据或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后,进行价格认定: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负责全县二类价格类别以上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监测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的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拟订推进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股(招投办、稽察办)、综合规划股(项目前期办)、投资股、工交和农业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社会发展和环资股(两型办)、第三产业和高技术股、收费股、价格股、行政审批股十个股室。下属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监测中心、价格监督检查局(财务未独立核算)4个二级机构。下属二级单位1个,即新塘自来水公司。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关系隶属于县财政。
第二部分 衡东县发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衡东县发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我单位收入总计772.75万元,比上年增加14.23万元,支出总计786.44万元,比上年增加38.52万元。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我单位总计收入77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4万元,占总收入的98%,其他收入15.35万元,占收入的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78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57.4万元,比上年增加55.0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71.09万元,比上年增加79.3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1.09万元,占总支出的98%,比上年增加79.3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6.67万元,占总支出的9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5万元,占总支出的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8万元,占总支出的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4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9.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总计69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6.91万元,占总支出的80%;公用支出139.18万元,占总支出的2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为14.57万元,即为公务接待费14.57万元,比年初预算15万元减少了0.43万元。比上年公务接待费略增0.3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接待批次125批,人次为250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7万元,比2016 年增加109.1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了易地扶贫专项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