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衡东县财政局内设20个股室、5个副科级二级事业单位和3个股级事业单位。下辖17个乡镇财政所、衡东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和县中等财会职业学校。其部门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做好财政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4、组织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9、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0、负责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年初结转182.05万元,2017年收入2525.1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底结转81.6万元。与2016年2522.91万元相比增加2.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2625.57万元,其中,一般基本支出1981.57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446.92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调整。项目支出644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42万元,减少原因为2017年度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5.11万元,(1)基本支出1881.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开支1705.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5.96万元;(2)项目支出644万元
(四)“三公”经费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 “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2.81万元。
三、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衡东县财政局
2018年8月
衡东县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