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衡东县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8-08-31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 部门职责

    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对纳入中心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办证、收费项目实行监督管理,中心无行政审批事项。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纳入中心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办证、收费项目实行监督管理,督促各单位高效、规范地办理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

    2、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3、为进驻部门及办事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协调、管理、服务。

    4、督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县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统一规范审批流程。

    5、指导、督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公用事业单位办理便民服务事项。

    6、处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诉。

    7、负责监督、调查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8、受理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效能建设和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或整改措施。

    9、负责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现设股室4个。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政务服务中心收入决算总计为320.85万元(含上年度结转11.696万元)。本年收入为309.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96.83万元,其他收入为112.324万元;年初结转为11.696万元。2017年政务服务中心决算支出总计为320.85万元。本年支出285.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447万元、项目支出65.7万元;年末结转为35.703万元。

收支基本平衡。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83万元。基本支出172.8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72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96万元。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为0.3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本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24万元。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衡东县政务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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