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河西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衡东县河西新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编制新区的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土地储备;承担新区招商引资职责;承担征地拆迁职责等。
机构设置
河西新区管理委员会现设机构6个,下属二级机构(学校)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衡东县河西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衡东县河西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共计732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1.13万元,其他收入2672.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7.6万元。
2017年支出7290.63万元。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40.2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651.13万元,其他收入2672.12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共计729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5万元,项目支出7057.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65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2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7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支出55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4万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合计354.89万元,占总支出的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决算数203.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58.44万元增加了45.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354.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14.32万元增加了240.57万元。原因为征地拆迁项目的开展。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基本支出决算数20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25万元,占58%,公用经费86.59万元,占4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6万元减少0.1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83万元,接待人数为980人,接待批次130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收入4200万元,支出4200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绩效管理评价为优良。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35万元,比2016年6.59万元增加226.76万元。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工作重心由富城公司转移至管委会,各项开支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名称(盖章):衡东县河西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