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8
2018年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决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附表明细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9名,退休8名,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农村经营体制管理股、农村“三资”管理中心、农民权益维护监督管理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执行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和农村经济承包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发展方式;指导各类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履行、变更和解除;依法对承包合同进行监管,对转包、转让合同进行登记;调解合同纠纷;负责农村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工作。
2、贯彻落实有关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县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培训、考核农村财务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统计和登记;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
3、贯彻执行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拟定并监督、执行全县农民负担管理规定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县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项目,行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审批等涉及全县农民负担的行政执法工作。
4、审计、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审计、监督集体经济运行情况;负责乡镇代管中心业务指导、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5、指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参与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负责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情况的预测、统计;负责农村经济情况的统计;负责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各项数据上报及调研工作。
7、培训农村各类实用人才,为农村经济服务。
二、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8年农经中心本年收入合计34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2.72万元,因项目工作需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87万元,转入事业基金12.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1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94.92万元②项目支出11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减少了0.04万元,因为年末资金未及时拨付出去,已结转到2019年。
3、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本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因公出国费用情况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今年以来,我单位严格厉行节约,尽量减少行政成本。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仅为19.91万元。其中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0.77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54万元,邮电费1.83万元,差旅费0.59万元,维修费0.74万元,会议费1.03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2.82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1万元。
5、我单位没有国有资产占有,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本年没有政府采购。
6、名词解释
①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②“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单位名称(盖章)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