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衡东县文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4-22

 

衡东县文物局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一般情支出情况说明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6、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无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文物保护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查处涉及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意见。

(四)承办县级、市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的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承担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申报、监管工作。

(五)审批馆藏文物和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规划和维修项目,并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文物维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资格。

(六)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指导民间博物馆依法有序发展。

(七)指导全县的考古工作;审核考古项目、审核考古勘探、抢救性发掘单位和领队人员资格,及时向上级申报文物新发现。

(八)审核、申报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公司的设立和撤销。

(九)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十)组织全县文物、博物馆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科学保护工作。

(十一)承办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文物局是全额拨款单位,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6人,退休8人,遗嘱补助人员2人。根据上述工作任务,县文物局下设办公室、文物稽查中队、文物保护股3个股室,以上单位已全部纳入预算,本年度预算安排85.83万元,相比上年度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 85.8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85.83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1.0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5.8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8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    1.0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7.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2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同,其中办公费2000元、印刷费2000元、水电费10000、劳务费10000元、工会经费10000元、其他交通费37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4、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预算0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衡东县文物局国有资产原值共计46.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价值共计0万元、办公设备46.9万元。

6、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无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东县文物局

                                                                     2019年4月22日

 

附表:收支预算总表

2019年衡东县文物预算单位公开表.XLS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空表,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空表,2019年无整体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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