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路灯管理站 发布时间:2019-04-22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路灯管理站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1.路灯安装;
2.路灯维修;
3.路灯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科室7个,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4人。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维修班、档案室、仓管室、政工室。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拔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28.8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89.97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0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48.05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48.05万元,河西等路灯接管,电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28.8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28.8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6.3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4万元。项目经费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河西等路灯接管,电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8.8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28.8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18.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1、电费某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路灯电费支出;2、路灯维护维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4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路灯的维修维护开支。3、车辆油料、保险及维修费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用车日常各项支出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电费2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万元,上升18.33%,主要是单位公用开支增加。其中:办公费4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工会经费19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公车运行费用增加。
3、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万元。
4、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6万元,拟召开某某会议,人数35人,内容为单位部门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0.6万元,拟开展某某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路灯管理技能业务培训。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2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87万元,项目支出31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路灯管理站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