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22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组织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规划制订和实施;负责落实县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二)研究分析国家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综合全县金融系统的信息和情况,及时为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联系协调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协助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联系及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本县开设分支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县金融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组织对金融机构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四)指导和推动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和发展;指导和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服务、金融工具等创新,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
(五)负责组织制订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法人金融中介机构的大力发展;负责归口管理县政府参股或控股的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及金融投资公司的股权,组织对上述机构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六)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制订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以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引资入县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七)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县农业保险体系、商业性健康补充保险体系、公众责任保险体系的建立,促进全县保险市场的规范发展。
(八)负责全县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和协调,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制订并落实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推进全县企业多层次上市。
(九)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拟订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申报,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及高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或审批,并对其日常业务开展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监管。
(十)负责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对地方股权交易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类基金及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和发展,负责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施备案管理;牵头制定并推进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国有投资公司改制、重组;指导和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指导各类创新债务融资工具运用等工作,拓宽融资渠道。
(十二)指导协调全县与金融市场有关的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金融业有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促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负责做好社会投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牵头对全县民间融资中介服务机构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与地方金融有关的行业协会的自律建设和管理。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生态城市、金融安全区创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征信制度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督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培育征信服务机构,完善征信服务市场,促进全县诚信社会建设。
(十四)负责拟订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有关政策,会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县金融市场秩序,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十五)负责牵头协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执行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快速反应、风险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负责建立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承担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指导协调全县金融人才培训、人才引进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有关管理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社会投融资规范引导,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等工作。
(十八)承担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金融服务"三农"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股室3个,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0人。金融办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公开仅含本级,并进行全部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位因此本部门预算公含本级预算,2019年整收入是49万元,总支出49万元。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本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49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减少67万元,与2018年无法相比,因为2019年金融办就撤消了,只留了部份人员,和年初开支。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与2018年无法相比,因为2019年金融办就撤消了,只留了部份人员,和年初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金融办就撤消了,只留了部份人员,和年初开支。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原因为2019年金融办就撤消了,只留了部份人员,和年初开支。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X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