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第二中学 发布时间:2019-04-24
附件3: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第二中学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衡东县第二中学是一所县办中学,学校以"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素养,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办学目标。实施初中、高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高中学历教育等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第二中学机构设置:教师办公室、校长室、副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体卫处、总务处、工会。我校现有在校学生4029人,实有在职教职工264人,退休45人,遗属补助11人。全部纳入2019年的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衡东县第二中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3967.51 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3240.85万元,转移支付收入81.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15.9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529.61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约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967.51万元,其中,教育368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83.9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6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7.51万元,项目支出58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 3387.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80万元,为完学校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新建综合楼专项支出 58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楼新建项目建设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是802.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标准,尽可能在单位食堂接待。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25.84万元,拟开展教师教学提升培训及业务提升培训,人次约2150次。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校舍维修及零星维修等。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衡东县第二中学国有资产原值4528.14共计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价值共计0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 3878.12万元、专用设备原值93.74万元、通用设备原值345.67万元、文物及陈列品原值7.3万元,图书及档案原值77.5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125.78万元。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96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7.51万元,项目支出5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第二中学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