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①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部门收入总表
5.部门支出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③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衡东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不含涉军人员)安置政策。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负责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查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落实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事调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参与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统一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局内设一室十股:办公室(信访办、安全生产监督股)、政工人事股(党务办)、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养老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伤保险股。
局下辖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县社会劳动保险所、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县职工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8个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和县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县仲裁院、县培训考试中心、县社保征缴中心等4个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局本级和县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县仲裁院、县培训考试中心、县社保征缴中心等4个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单独编制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及所属财务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的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数62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2.97万。收入较去年增加46.08万元,主要是项目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数622.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22.9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0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了51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了4.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22.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9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 406.9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困难福利费12万元;学科带头人5万元;劳动仲裁工作经费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经费15万元;公务员登记工作经费10万元;全民参保工作经费10万元;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经费30万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改革工作经费10万元;公务员考察工作经费6万元;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宣传经费5万元;全县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费20万元;综合服务费30万元;全县社保基金监管经费10万元;事业单位初级称专家评审费10万元;老年支部经费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4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1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6万元,下降8.9%。主要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事业单位招考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召开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工作会议等;培训费2万元,拟召开全民参保及技能提升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全民参保及技能提升等。
4、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托管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2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97万元,项目支出216万元。无重点专项项目绩效情况。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部门预算公开套表(附后)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