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草市镇 发布时间:2019-04-30
衡东县草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及概况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
4、一般性支出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6.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目录
1. 收支预算总表
2. 收支预算总表(一级单位汇总)
3.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4. 部门收入总表
5. 部门支出总表
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 政府采购预算表
1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 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 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 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9. 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10. 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11. 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2.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13. 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14. 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15.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 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机关年末实有在职人数78人。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人大、政府、政协、党委、财政、计生、文化、广播、社会保障、城建、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国土等15个部门,以上部门一并进行预算公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部门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248.95万元。比上年减少22.7万元,减少0.018%,主要公用经费开支成本控制。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24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48.95万元,比上年减少22.7万元,减少0.018%,主要公用经费开支成本控制。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8.95万元,占比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248.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8.64万元,其中办公费156.9万元,比较上年减少1万,减少5%;印刷费0.6万元、跟上年持平;差旅费19.11万元,比较上年减少1.5万,减少9%、维修维护费96.97万元,跟上年度持平;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119.25万元、跟上年度持平;工会经费20.1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万元,增加9.6%;其他交通费6.3万元,与上年持平,基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3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是对机关运行成本经费进行了控制。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万元,减少10%;其中,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万元,减少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减少原因是对公务接待标准进行了限额控制。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12万元,拟召开扶贫专干、村书记主任大会,人数65人,内容为扶贫年度工作任务布置安排;培训费2万元,拟进行镇村党员冬春季训,人数为322人,内容为书记上党课,学习政策理论。
4、政府采购项目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4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东县草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