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衡东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10-10

2018年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支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开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划性的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促进、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查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范性文件,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县(回县)工作或定居的规范性文件。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设置:机构设置为九股二室: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行政审批股(法规股)、公务员办公室(军转安置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养老保险股、工资退管福利股、专技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工伤保险股(医疗生育股)、财务股(基金监督股)、安全生产监督股。

局下辖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县社会劳动保险所、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县职工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8个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和县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县仲裁院、县培训考试中心、县社保征缴中心等4个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2、决算单位构成: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本级和县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县仲裁院、县培训考试中心、县社保征缴中心等4个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本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和所属财务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单独编制决算。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7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3.66万元,减少19%;支出合计797.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6.55万元,减少16.4%。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厉行节约等造成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合计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7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7.42%;其他收入为20.2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决算797.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万元占总支出的96.5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1万元,占总支出的3.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万元,占总支出的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合计为1525.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546.53万元,减少21.04万元,减少1.3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厉行节约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62.73万元,占总支出的95.63%,比上年决算数779.77万元减少17.04万元,减少2.19%。主要是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6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4.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3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6.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1%,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三支一扶人员的补贴及社保费用。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576.89万元,支出决算为73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追加。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3.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老干的医药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56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497.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为68.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2%,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维护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万元,完成预算的72.6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万元,完成预算的72.65万元,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比上年公务接待费17万元减少2.47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5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3万元,全年共接待批次200个,接待人员2400人次,主要是检查、调研、涉访等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仅托管公车1台,我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暂未纳入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2018年机关运行费用为68.54万元(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7年24.33万元,增加44.21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一是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整体搬迁至原武家山宾馆,加之原宾馆大楼年久失修,虽在搬迁前进行了简单装修,但设施陈旧老化,电费、维护费等费用不断攀升;二是按相关政策发放公务员公车补助;三是工会经费增加,机关(含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编制为42人,但实际在岗59人,工会经费按实际在岗人员享受;四是按相关政策支付行政人员车补、扶贫经费等。其中:办公费5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9.02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差旅费0.9万元、维修费2.03万元、会议费0.66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7.8万元、工会经费2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万元。

2、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开支会议费0.73万元,用于退役军人座谈及支部会议开支,人数50人次;开支培训费0.99万元,用于干部职工的技能培训,人数60人次,内容为安全生产讲座及业务培训等。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2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2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托管车辆1台。国有资产原值共计182.8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1.26万元;专用设备类76.51万元;家具、用俱、装俱类45.0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为0台(套)。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部门决算公开套表(附后)

2018年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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