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城管队 发布时间:2019-10-10
2018年度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单位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衡东县城管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及照明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含城市主次干道、城市广场、公园)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二)负责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管理等城市建设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三)负责参与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含依附墙面、屋顶、桥梁、边坡、围挡等设置和立柱等形式)及路名牌、指示牌、导示牌设置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城市广场和人行道机动车停放及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五)负责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和围档外建筑施工扬尘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六)负责向城区河道倾倒垃圾废物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七)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照或店外经营等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工作。
(八)负责参与拟订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本级涉及城市管理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九)负责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十)承担职责范围内稽查和执法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综治维稳、文明创建等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级机构,进行独立预算,下设办公室、政工室、执法审理室三个部门及七个中队,分别为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新塘中队、机动特勤中队、渣土及餐厨废弃执法中队,以上部门已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本单位部门决算为本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合计785.21万元,支出总计753.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单位是因为机构改革重新合度的单位与上年度无法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8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55万元,占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8.61万元,占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2.04万元,占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93万元,占99%;项目支出5.52万元,占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594.55万元、支出总计594.55万元,与2018年无法相比,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是因为机构改革重新合度的单位与上年度无法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与2017年无法相比,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是因为机构改革重新合度的单位与上年度无法对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4.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557.46万元,占9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7.09万元,占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4.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
年初预算为557.46万元,支出决算为55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17年无法相比,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是因为机构改革重新合度的单位与上年度无法对比。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37.09万元,支出决算为3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17年无法相比,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是因为机构改革重新合度的单位与上年度无法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45万元、津贴补贴89.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62万元、住房公积金13.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6万元;公用经费195.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主要包括办公费4.47万元、培训费0.32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6.89万元、邮电费2.76万元、差旅费1.21万元,维修费4.55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14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7万元、工会费用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8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17年相比,本单位是因为机构改革重新合度的单位与上年度无法对比。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9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17年相比,本单位是因为机构改革重新合度的单位与上年度无法对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96万元,占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个、来宾156人次,主要是执法加班餐及公务协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6万元,主要是车辆维护费及油料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暂未纳入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0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32万元,用于开展培训关于如何人性化执法,人数80人,内容是关于如何人性化执法。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衡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决算公开套表(最终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