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霞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10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决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附表明细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决算表
衡东县霞流镇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衡东县霞流镇人民政府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通过不断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其他工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镇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及其他。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综合、政务督查、绩效考核、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应急管理、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镇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群团等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全镇农业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一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项目建设、科技、电力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辖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发展规划;负责辖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巡查、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参与辖区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基层社会管理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社会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工作。
设立三中心一大队,即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大队。
设立霞流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所联合办公。
设立霞流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以上我单位各机构部门经费均纳入财政预决算。
单位人员编制基本情况
霞流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行政编制19人,全额事业编制46人,差额事业编1人。实有在职人数66人。
二、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全年收入:2018年单位总收入1507337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73374.2元。比上年度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661876.2元,增加21.45%。
(2)全年支出:2018年单位总支出20119054.95元。较上年支出增加7506003.45元,增加59.5%。其中基本支出11539349.7元,项目支出8579705.25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年初结转和结余5958747.8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13067.07元。
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年末"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5300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5208元,减少15.13%。其中,公务接待费403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
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度,固定资产年初数1910965.21元,期末数2018310.21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563912元,公务车一台58000元,其他国有资产396398元。
5、重点工程项目情况
2018年无重点工程项目预算。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单位依法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使用效率和实施效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
三、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衡东县霞流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