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旅游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0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支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开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衡东县旅游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1.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衡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衡东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东发〔2015〕9号)精神,县旅游服务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二)负责全县旅游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负责指导旅游项目开发、改造和升级的指导;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旅游行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工作;协调处理景区景点周边关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旅游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开拓旅游市场;指导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
(四)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以及其他旅游业经营单位的初审或报批工作;指导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旅游娱乐文化工作。
(五)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社会导游的统一管理;管理和指导县旅游协会工作。
(六)负责全县旅游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的监测、旅游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发布,提供旅游信息咨询;参与旅游投诉。
(七)承办县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县旅游服务中心全额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室负责人4名,实有人数为9人。公务用车1台。机构设置为4个,其中:办公室、财务股、行业服务股、市场开发股。以上部门已全部纳入决算。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258.84万元,本年度支出258.84万元。因旅游服务中心于2017年10月成立,年底财政预算20万元用于开办经费,2017年没有决算报告,所以没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258.84万元,因旅游服务中心于2017年10月成立,年底财政预算20万元用于开办经费,2017年没有决算报告,所以没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258.84万元。因旅游服务中心于2017年10月成立,年底财政预算20万元用于开办经费,2017年没有决算报告,所以没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8.84万元,本年度支出258.84万元。2017年没有决算报告,所以没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其中基本支出46.84万元,人员经费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84万元,项目支出212.00,基本建设类项目0元,行政事业类项目2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84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84万元。2017年没有决算报告,所以没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其中基本支出46.84万元,人员经费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84万元,项目支出212.00,基本建设类项目0元,行政事业类项目21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84万元,本年度支出258.84万元。基本支出46.84万元,人员经费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8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总额11.61万元,完成预算的97%。本部门是新成立单位,2017年没有决算报告,所以没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万元,决算书11.61万元,占决算的100%,主要用于湖南·衡东乡村生态旅游节会用餐6.8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8个、来宾800人次,主要是上级旅游检查和旅游招商引资发生的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纳入预算绩效考核。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培训费1.42万元,会议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服务人员培训。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5.4万元,用于旅游服务中心成立购置家具0.59万元,打印机一台0.16万元,空调8台4.7万元,2017年已预算未结账,2018年付款。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我中心固定资产价值14.92万元,其中家具用具6.41万元,通用设备8.51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部门决算附表明细(附后)
衡东县旅游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