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10-14
2018年度衡东县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衡东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衡东县统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衡阳调查队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衡阳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组织指导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职务评聘等工作;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宣传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进行统计监测工作;参与对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工作绩效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十二)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衡东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统计执法股)、综合核算与研究室、业务一股(农业农村统计股)、业务二股(工业、投资、能源、科技统计股)、业务三股(商贸、服务业、社会统计股)6个股室。下辖衡东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和衡东县大数据中心、衡东县普查中心两个股级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单位包括衡东县社会经济调查队、衡东县大数据中心和衡东县普查中心, 以上部门一并进行决算公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决算收入307.4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36.39万元,减少30.7%,主要是因为年底未支付完的指标被财政收回。2018年单位支出决算305.9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31.02万元,减少30%。减少原因:年底有部分支出未付款成功。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77万元,占91%;其他收入27.64万元,占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1万元,占61.1%;项目支出119.03万元,占3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9.7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39.46万元,减少33.3%,主要是因为年底有部分支出未支付,而指标被财政收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9.46万元,减少33.3%,主要是因为年底有部分支出未支付成功。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59万元,占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万元,占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7.34万元,支出决算为17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有部分支出未支付,而指标被财政收回。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8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有部分支出未支付,而指标被财政收回。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未安排经费,为湖南省调查总队拨付的调查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此项经费,调整预算时追加的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补助;公用经费2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租车费、公车补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6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6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督查次数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6万元,减少3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取消了同城接待,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原因是车辆移交国资局,属托管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3个、来宾480人次,主要是市统计局、市调查队业务调研和检查、部分兄弟县统计局业务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暂未纳入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18万元,降低24.2%。主要原因是:年底有部分支出未支付成功。其中,办公费14393元、水费612.58元、电费10854.13元、邮电费449.5元、差旅费8237元、维修(护)费7172元、会议费6791元、培训费4300元、公务接待费21065元、工会经费12559.62元、其他交通费用963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429.1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85万元,用于召开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四经普工作安排会,人数420人次,内容为传达省、市年报会议精神,总结当年工作情况、布置下年度工作任务,四经普工作安排和调度等;开支培训费2.44万元,用于开展四经普业务培训、住户调查业务培训,人数650人次,内容为四经普入户登记培训、记账户业务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XX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2018年未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衡东县统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_83784衡东县统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